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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学平险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hlxy 发布时间:2019-11-10

各院(系):

    为保障我校学生在日常学习、生活中的人身安全,不断完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,现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学平险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保险种类

1.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
2.学生学平险。

二、参保范围

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(含见习、实习学生)。

三、缴费标准

1.居民基本医疗保险:一档为每人每年260元,二档为每人每年390元,学校驻地缴费享受交一档享受二档优惠政策,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保险待遇。

2.学生学平险:每人每年60-80元,自投保生效之日起1年内享受保险待遇。学校不再统一指定商业保险公司,各院(系)可自主选择,也可继续与学校合作过、服务质量较高的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、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合作。

四、工作要求:

1.提高认识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学平险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,缓解学生因故造成的经济困难,减轻辅导员工作压力,降低学生工作风险的重要举措,各院(系)要充分认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学平险在学生学习、生活中的重要保障作用。

2.广泛宣传。根据我省鲁医发[2019]57号文件要求,尽可能做到全覆盖。各院(系)要采取多种方法和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和动员,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召开主题班会,积极宣传全民医保的国家政策,让每一个学生了解保险的相关信息和享受的基本权利。

3.费用收缴。(1)居民基本医疗保险:微信、支付宝自主缴费(缴费二维码已发我校医保工作微信群)。(2)学生学平险:自愿参保、自主缴费。

 

 

附件:(大学生)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提纲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学生工作处

2019年11月10日